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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534万泽股份股吧最新消息-万泽股份最新消息-000534最新消息(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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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万宏投资关于提供信息的承诺和声明 
   
  万宏投资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提供的信息郑重承诺和声明如下: 
   
  万宏投资已阅读万 泽股份编制的《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万泽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法律意见书》,  认可上述文件中披露的与万宏投资 
   
  及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  该等承诺及时向万泽股份提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信 
   
  息,  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该等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万泽股份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万宏投资关于诚信情况的承诺函 
   
  万宏投资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诚信情况郑重承诺和声明如下: 
   
  本公司不存在尚待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案件,  最近三年公司也未 
   
  受到过行政处罚; 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曾受过重大处罚, 
   
  也无涉及重大诉讼,仲裁的情况,不存在影响本次交易的重大障碍。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承诺方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四,控股股东的承诺 
   
  2016年2月25日, 本公司控股股东万泽集团就万泽股份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 
   
  郑重承诺和声明如下: 
   
  一,  将于《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万泽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万泽房地产 
   
  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之股 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标的股 
   
  权交割前, 《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九十日内,协助万泽地产完成其与万泽股份 
   
  及万泽股份关联方应收应付款清理工作。 
   
  二,  已知晓天实和华置业(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实和华”)正在进行的诉 
   
  讼, 即人和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大连鑫星投资有限公司 
   
  , 万泽集团,天实和华作为共同被告,请求撤销大连鑫星,万泽集团签订的《债权转让 
   
  协议书》,并将天实和华的股权恢复至股权转让之前的状态。 
   
  三, 本公司已知悉上述诉讼事项存在风险,保证不因上述诉讼向万泽股份追究任 
   
  何损失。 
   
  四, 为了更好地履行《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支付标的股权转让价款的义务, 
   
  如果万宏投资不能按照上述协议的约定履行其义务,  将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 
   
  资金代其履行相关义务。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承诺方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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