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购买的房屋价款为:$3, 82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捌佰贰拾元整),总
面积23, 409.07平方米,总价款为:$89,422,647.40元(大写:人民币捌仟玖佰肆拾贰
万贰仟陆佰肆拾柒元肆角整).本次交易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筹资金.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与云南胜融汽车物流基地有限公司签订相关购买协议
并办理购买的相关手续.房屋产权过户后,请公司经营班子按照昆明市相关规定将此
房屋转为公租房, 并按昆明市公租房600元/㎡的补贴标准向昆明市政府申请公租房
补贴.
公告日期:2012-10-13
项目类别:资产出售
项目简介:2012年9月3日,云内动力取得昆明市国资委《关于昆明云内动力股份
有限公司转让所持云内动力达州汽车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昆国资复【2012】241
号),同意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子公司云内动力达州汽车有限公司51%股权,并在昆明泛
亚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开转让.
2012年9月3日, 公司与昆明泛亚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签订了《产权转让委托合
同》,委托昆明泛亚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达州公司股权.
2012年9月6日至2012年10月9日,昆明泛亚产权交易所按股权转让规定对公司持
有的达州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进行了公告,公告转让价格为2,550万元.
截止2012年10月9日,公告期满20个工作日,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四川中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汇实业"), 该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限内按
照公告要求提交了受让申请及相关资料,完成了报名手续.
2012年10月10日, 四川中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昆明泛亚产权交易所对公司持
有的达州公司股权公开摘牌,并与公司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
中汇实业为公司非关联法人,因此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于2012 年8月3日召开的云内动力2012年第三次董事会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已取得昆明市国资委《关于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所持云内
动力达州汽车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昆国资复【2012】241号).
公告日期:2012-08-04
项目类别:对外投资
项目简介:公司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和巩固毕节地区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下称
"毕节力帆")的发动机市场,公司将与毕节力帆在贵州省毕节市经济开发区合资成立
毕节云内动力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下称"毕节公司"),专
为毕节力帆进行发动机配套,毕节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00万元,其中我方投入
4,800万元,公司以实物和现金的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80%.
毕节公司投产后, 首期的发动机年生产能力为5万台,后期根据毕节力帆的生产
经营需要,进行产能的提升.
公告日期:2011-03-09
项目类别:银行授信
项目简介:为确保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在发生资金需求的时候,
能够适时、适量到位,满足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公司董事会提出如下年度银行融资
额度方案:
(1)办理截至时间:2012年5月15日
(2)考虑2011年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建议2011年的银行总授信额度不超过25
亿元,主要用于银行贷款与其他金融服务。
(3)前述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中包括转授信给子公司使用的额度。该额度授权
控股子公司使用,子公司每次申办授信额度内的相关业务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由
董事会办理,并需获得本公司董事长出具的相应单项授权委托书。
公告日期:2009-12-31
项目名称:资产出售
项目简介:按照成都市政府东郊工业区结构调整工作的安排,我公司控股子公司
成都云内动力有限公司(下称"成都云内")于2004年被成都市人民政府列入成都市第
十批东调搬迁改造企业名单。2006年,成都云内已在成都市龙泉驿区重新购置土地以
及新建厂房,目前老厂区的土地平整工作已完成。
成都云内老厂土地位于成都市成华区昭觉寺南路,毗邻成都动物园、沙河公园,
介于二环路与三环路之间,占地约170亩(净用地约138亩)。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成都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参与回购工业用地有
关事项的批复》(成府函[2008]最新消息26号)以及成都市相关规划,该宗地需交成都市人民
政府目前唯一授权的成都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成都工投")收回并给予补偿
,以便进行整体公用系统布局及建设条件规划。经成都云内与成都工投多次洽谈、磋
商,并取得昆明市国资委《关于云内动力处置成都云内土地的批复》(昆国资复[200
9]最新消息366号)同意,成都云内拟按照成都市相关规定将该宗土地使用权交由成都工投收
回并取得补偿,并拟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及补偿协议》。
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及补偿协议》约定:在合同签订后,成都工投按照17
0万元/亩向成都云内分三笔支付前期补偿款合计2.34亿元:在成都云内办理完毕权证
移交的五个工作日内,成都工投向成都云内支付首笔补偿款0.92亿元;在成都云内办
理完毕权证注销并提供给成都工投注销凭证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成都工投向成都云内
支付第二笔补偿款0.7亿元;在办理完土地交付手续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成都工投向
成都云内支付第三笔补偿款0.72亿元;按照约定,成都云内将与成都工投另行协商确
认土地公开出让时间,在土地成交确认且土地出让交易价款汇入成都工投帐户之日起
十个工作日内,成都云内将从成都工投获得第四笔补偿款,具体金额根据成都市相关
规定,按照土地成交总价扣除前期已支付的补偿金2.34亿元(170万元/亩)及土地出
让金、失地农民社保金等相关税费后的60%计算,预计最后一笔补偿款不超过1.56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