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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非减持的规定和退税流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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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高于 市价减持 大小非。双方约定高于市场价的价格减持,约定一个时间段,待达到价格后减持。
  
  三、 大小非税费优惠政策。地方性政策优惠,减税额最高可达税费总额的32%!简单示例:如果根据国家 财税政策,股东本身需要缴纳100万元所得 税款,经过筹划最高可以返32万元,节省相当大的投资成本。
  
  涉及的个人税问题
  
  1.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 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09]167 - 二00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 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 财税[2010]70号- 二0一0年十一月十日
  
  大小非减持规定有哪些?中国证监会2005年9月4日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股改后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这意味着持股在5%以下的非流通股份在股改方案实施后12个月即可上市流通,因此,“小非”是指持股量在5%以下的非流通股东所持股份,这就是“小非”的由来。与“小非”相对应,“大非”则是指持股量5%以上非流通股东所持股份。
  
  目前,对于“大小非”减持主要的规章制度如下: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大宗交易系统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业务操作指引》、《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指引》和《关于督促上市公司股东认真执行减持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规定的通知》等。
  
  第一,禁止减持窗口: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仅针对控股股东
  
  《指导意见》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该公司的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不得转让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本次半年报披露前30日内不得转让其解除限售存量股份;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涉密人员在年报、半年报编制期间对其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股东权益变动时的禁止交易窗口------针对投资者及一致行动人
  
  根据《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披露时点和交易行为限制。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达到上述披露时点时,还应按照《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报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抄报派出机构)和信息披露义务(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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