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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造假 将采先行赔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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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O造假 将采先行赔付制
  
  中国监管机构正在对IPO“先行赔付”机制订出相关细则,届时,一旦因首发(IPO)造假而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先行赔付”机制将启动,由券商赔付给投资者;然后券商再向发行人等相关责任人追偿,投资者可告别漫长的法律追讨流程。
  
  证券时报报导,中国证券业协会得到证监会授权,正制定专门的先行赔付制度规则,明确先行赔付的条件、标准和程序等具体规则。
  
  一些试点券商已先行与IPO企业签订协议,要求控股股东、董事、监察人、高级管理人员及两者间接持股公司,一同承担赔偿责任。
  
  值得注意是,这种“先行赔付”的制度安排,并非是法律上最终的责任认定。业内人士表示,证监会认定的行政处罚结果可能包括发行人,也可能涉及保荐机构,甚至涉及会计或律师事务所,作出“先行赔付”的承诺,并不意味着保荐机构就承担主要责任。
  
  熟悉法律的业内人士表示,造假的第一责任人是发行人,其次是董事、监察人、高级管理人员,然后才是投行、会计和律师事务所等仲介机构。
  
  之前“万福生科”造假案,最终由平安证券拿出人民币3亿元设立投资者补偿专项基金而平息,如今这种先偿后追的方式,将在IPO中全面推广。由券商先行偿付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再透过法律途径向虚假陈述事件中的主要责任方及其他连带责任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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