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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股投资解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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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有利于在资本市场退出。普通股投资是最有利于风险投资者退出的工具,而且IPO和并购等风险投资最常用的退出方式都属于是股权转让退出,其他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如果要通过IPO或者并购等方式进行退出,都必须将他们的投资转化成相应的普通股。可见,普通股投资是最有利于风险投资退出的一种投资方式。
  
  但是经过深入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普通股并不是任何时候都是最优的投资手段。跟优先股和债权投资相比,普通股在企业清偿时的顺序是排在最后的。一旦企业失败,普通股股东的利益是最没有保障的,因此也是所有投资方式中风险最大的。因此,普通股投资适合使用在企业已经有一定发展的时候,此时企业已经有了相当的资产可以保证股权投资的清偿,这样可以在债权和优先股都获得清偿之后,剩下的资产仍然足够清偿所有的普通股。
  

 

  然而,结合前文所分析的创业企业的成长特征,我们可以发现:在创业企业的初期,特别是种子期阶段,企业风险很大,随时都有失败的可能,而且在这个阶段企业大部分资产都是无形资产,即使是使用清算顺序最高的债权投资作为投资工具,在破产清算时仍然没有足够的有形资产保证投资的收回。而且在各国的公司法中,债权人通常都是无法参与公司管理的,同样,优先股也面临着这个问题。这样在创业企业初期,债券投资和优先股都无法比普通股给投资者带来更多的安全保证。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没有足够的有形资产来保证投资安全,但是由于普通股投资赋予投资者参与公司管理的权利,投资者可以通过这种权利来影响企业的很多重要决策,从而可以更好地保护自身的利益。到了创业企业成长过程的中后期,企业有了足够的利润和有形资产,而且企业的经营也已经度过了最困难的时候,创业者发生道德风险的可能行已经大大降低了,在这种情况下,优先股和债权投资的优先清偿权就显得越来越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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