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结算费:成交金额的0.05%。
3. 资金
根据证监会通知规定,境内居民可以使用现汇存款和外币现钞存款以及从境外汇入的外汇资金购买B股, 但不允许使用外币现钞。现汇存款是指境外汇入外汇或携入的外汇票据转存境内商业银行的存款,外币现钞存款是指境内居民个人持有的外币现钞存入境内商业银行的存款。目前暂不允许跨银行或异地划转外汇资金。境内居民个人的B股资金账户的收入范围为从现汇存款账户或外币现钞存款账户划入的外汇以及从事B股交易所获得的外汇,支出范围为从事B股交易需支付的外汇以及划回境内商业银行存储;划回银行的资金视同外币现钞,不得用于向境外支付。
境外投资者个人的B股资金账户的收入范围为从境外汇入的外汇资金、境内商业银行的合法现汇存款以及从事B股交易所获得的外汇。B股账户资金可汇出境外支付, 或存入其在境内开立的合法外汇账户。
B股委托流程
按照不同的委托途径,境内外券商操作流程各不相同。具体可以分三种方式:
(1)通过境内券商委托买卖流程
该流程由接单、验单、报单、回报成交和清算五个步骤组成。
(2)无特别席位的海外代理商委托流程
该流程由建立代理商关系、接单、报单、回报成交、核单和成交确认及佣金分成等六个步骤组成。无B股特别席位的海外代理商必须与一家境内B股券商建立B股买卖代理关系并签订协议,经批准后,方可进行B股代理买卖。
(3)有特别席位的境外代理商委托流程
该流程由建立代理商关系、建立特别席位关系和成交确认及佣金分成三步骤组成。当境外代理商成交金额达到一定数量后,一般会要求启用特别席位,即以境内券商的名义提出申请,席位实际使用者为海外券商。当两家公司就席位使用等问题将达成一新协议,该券商即可通过其特别席位,由其聘用的交易员进行报单、输单、核单等正常委托工作。
B股交易的申报
(1)B股市场买卖证券以电脑竞价方式进行,买卖申报限当日有效
申报竞价须按证券代码进行,并须一次完整地报明证券买卖的方向、数量、价格等规定要素。当申报被输送至交易系统主机后,由主机对每笔申报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竞价原则进行撮合成交。
(2)申报价格的规定
对B股交易申报实行每次申报价位限定。具体规定为:
① 申报价格的最小升降单位是0.001美元。
② 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除上市首日的证券无涨跌幅限制外,每只证券的交易价格相对于上一交易日收市价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即每只证券涨跌限价为(1±10%)×上一交易日收市价。
同时,为防止交易员输单出错或人为造价引起股价剧烈波动,对申报价格升降幅度进行限制。具体规定如下: